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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旅游瞬時人群高峰易發生安全事故 如何避免?

北京市法學會旅游法學研究會會長  楊富斌中國社科院旅游研究與規劃設計中心主任助理                  齊曉波《法制日報》記者          陳 磊 

春節旅游瞬時人群高峰易發生安全事故 如何避免?

來源:法制日報    2019-02-15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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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5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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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春節旅游瞬時人群高峰易發生安全事故 如何避免?

旅游安全法律亟需落地

春節旅游瞬時人群高峰易發生安全事故專家認為

近日,北京市龍慶峽冰燈展區因山體碎石墜落致數名游客受傷。經進一步核實統計,共有13名傷者被送至延慶區醫院救治,其中一名游客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不幸身亡。這次事件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在冬季尤其是春節期間,旅游人群密集,一旦防范措施不足,容易發生安全事故。

圍繞旅游人群密集階段的安全隱患,旅游主管部門、旅游企業和游客該如何避免旅游安全事故?《法制日報》記者與業內專家進行了對話。

對話人 

北京市法學會旅游法學研究會會長  楊富斌中國社科院旅游研究與規劃設計中心主任助理                  齊曉波《法制日報》記者          陳 磊

安全防護不到位

山地旅游存風險

記者:今年春節期間,北京市龍慶峽冰燈展區因山體碎石墜落致數名游客受傷事件引發社會關注。目前,龍慶峽景區已關閉,開放時間另行公告。

楊富斌:對于這樣的旅游安全事故,各級政府主管部門、旅游企業應該高度重視預防工作,做好事前防范。根據有關報道,這次龍慶峽冰燈游園事故是由于滾石砸破防護棚,把游客砸傷了。一方面,說明組織者事先肯定做了一些安全防范工作,從法律上盡到了一定的安全義務、保障義務;另一方面,也說明旅游企業沒有完全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采取的防范措施不力、不到位。組織者預先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還是做得不夠到位。

相關政府主管部門、旅游企業及游客以后肯定要高度重視這種事故,事先防范工作最重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事故發生后,事中要及時救治,事后妥善處理。

齊曉波:延慶龍慶峽冰燈展暴露出的風險,主要體現出我國山地旅游或者峽谷旅游普遍存在的風險:落石、滑坡、泥石流等。很多類似景區并沒有做好地質勘測和風險管理,沒有在風險地段采取護坡措施。近些年,在節日大型活動期間也發生了幾次嚴重事故,國家有關部門也采取措施,對活動規模審批、防火措施和疏散能力進行嚴格管理。但不得不說,很多審批都是基于怕出事而降低規模,并沒有真正從防護管理措施角度進行審查,同時很多活動都是瞬時高峰、隨機人群,對于風險認識不足,容易出現擁擠踩踏事件。利用信息技術做好進入活動區域人群的風險管理科普至關重要。

旅游安全風險高

安全評估除隱患

記者:根據文化和旅游部發布的消息,中國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數據中心)經綜合測算,今年春節假期全國旅游接待總人數4.15億人次。可以說,冬季及春節期間是人們的旅游高峰期,瞬時人群密集,存在諸多旅游安全隱患,近年來各地也發生多起嚴重的安全事件。

例如,2004年2月5日,在北京市密云縣密虹公園舉辦的密云縣第二屆迎春燈展上,由于領導和管理責任不落實,一觀燈游人在公園橋上跌倒,引起身后游人擁擠,造成踩踏,造成37人死亡的特大傷亡事故。

楊富斌:隨著人們旅游活動的頻繁,旅游安全風險也越來越高,相關主管部門一直在努力降低旅游安全事故的發生。再者,只要有旅游活動存在,旅游安全事故就難以完全避免。

但我們也要考慮,為什么類似旅游安全事故仍會發生?這說明安全事故發生一段時間之后,大家就放松警惕了。所以,作為大型旅游活動的組織者,一定要事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旅游安全的評估,排除一切安全隱患,避免旅游安全事件發生。

記者:冬季旅游,特別是春節旅游,有其自身獨特的安全隱患。

齊曉波:是的,主要體現在瞬時人群高峰的擁擠踩踏事件。

楊富斌:人們在冬季時本身活動不方便,穿得都比較厚重。我認為,應要求組織者在有可能發生事故的地方一定要以防范為主。例如,在北方地區下雪時,存在看不到雪下面的情況,可能會有安全隱患,旅游企業一定要豎立警示標志,提示不能去。我研究過幾個判例,里邊都是旅游企業立了標志,但也沒有很明顯,或者說該阻攔的沒阻攔,有的人好奇,走過去就摔死了。一旦有冰雪,施工單位立個牌子說此處危險,禁止攀爬,光這樣還不夠,還要有阻擋的東西。這就是事前防范,否則,即使豎一個標志,結果還是發生了危險,也是徒勞,都得負責任。

冬季大型游園活動還是越少越好,除非把握很大,再去組織。即使要組織,也要請相關單位給出安全評估,看舉辦活動有無安全隱患,評估之后確定沒有安全隱患,再組織活動。

安全教育難落地

風險管理講科學

記者:旅游安全已經是旅游主體的法律責任。2013年4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游法第七十九條規定:“旅游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護制度和應急預案。旅游經營者應當對直接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從業人員開展經常性應急救助技能培訓,對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進行安全檢驗、監測和評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旅游經營者組織、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旅游者,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但隨著旅游逐漸融入人們的日常生活,旅游景區的安全問題日漸凸顯。在業內人士看來,很多景區雖然有系統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但安全教育大多只是形式,只是為了應付主管部門的檢查和要求,并沒有真正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和管理水平。所以,真正的安全教育制度落地很困難。

楊富斌:從立法上,國家特別重視旅游安全,在旅游法第六章以專章的方式進行規定。旅游法特別強調以人為本保障旅游者旅游安全,把它作為一項明確的法律制度。政府有關部門也特別重視旅游安全,旅游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就是政府,然后是旅游企業主體配合、旅游者的配合,法律規定得都很具體,從立法上沒有問題,現在關鍵就是怎么執行。旅游經營者應該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相關規定。

旅游安全一出事就是大事,強調防范是最重要的,要防患于未然。所以我認為監管部門應檢查那些要防范的設施是否達標。企業的相關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企業自己要去檢查。只要企業沒達到標準,主管部門可以要求企業先別開業。

從這個角度看,對于旅游安全事故,監管部門、旅游企業應該負主要責任。同時,游客也要有安全意識,不能到非游覽區旅游,更不能去未開發線路,不能違法違規旅游。

齊曉波:世界教科文組織很多年前對世界自然和文化資產就開展了風險管理,我分別在2012年和2014年為故宮和北京奧林匹克公園編制了旅游風險管理報告,從多個角度進行風險評估,并做好風險管理以及應對措施。同時也看到,我們國家大多數旅游景區還僅僅關注傳統的旅游安全問題,并沒有形成全面科學的風險管理系統,比如對自然極端氣候的風險預警等,沒有利用科學手段進行指導安全預警和管理,期待景區管理普及風險管理系統。

這些年來法律法規都已有明確的規定,相關部門和具體的景區管理者,更應樹立安全為大的意識,真正排查景區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不僅是界定景區最大游客量,還應有科學系統的風險管理能力。

【責任編輯:程爾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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